代表學者
杜威(Dewey)、皮爾斯(Peirce)、詹姆斯(James)
哲學假設
全體或部分的關係:
哲學與教育應該是「部分而非全體」的關係,意即「有些哲學是有教育價值的」,而不是一切哲學皆有教育價值的全稱肯定或是一切哲學皆無教育價值的全稱否定。
主從宰制,互動校正的關係:
哲學是主,教育是從。把哲學當作教育的主人,把教育當作哲學的附庸。但教育與哲學應該是互動校正而非主從宰制的關係。哲學和教育的關係是有機互動的。
實然與應然:
若教育和哲學是純實然的,那麼有怎樣的哲學就有怎樣的教育,但應該是合於真善美的正向價值才應該以教育實踐之,從應然的教度來看,更能彰顯哲學與教育是部分而非全體的概念。
教育目的
課程內容
以學生的需求興趣、生活經驗、面臨問題為課程設計。
教學方法
採用問題解決學習法、反省教學法、社會參與學習法、實際活動學習法。
教師角色&師生關係
教師為引導學生活動之角色。
以兒童為中心,重視兒童的興趣與學習動機。
杜威(Dowey)
著作:《民主主義與教育》、《經驗與自然》、《人性行為》
提出:
斯賓賽(Spencer)
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