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計包含
教學目標
單元目標:涵蓋範圍較廣,可使用較含糊的動詞,可包含兩項以上的學習結果。
行為目標(具體目標):教師期望學生表現的行為,目標-結果課程模式。行為目標敘寫要素如下:
行為主體:學生、學習者
行為本身:可觀察的學生終點行為,例如:說出、寫出、畫出、列舉
行為情境或條件:行為表現有關情境或條件,例如:在一小時內查字典、參考世界地圖
行為結果:行為產生的結果,例如:能說明光合作用
行為標準:預期行為可被接受的程度,以評量學習結果的標準,例如:答對五題以上
教學內容
教學活動
教學過程
教學時間
教學空間
教學資源
教學人員
教學評鑑
評鑑結果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