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選評規準
物理屬性
內容屬性
使用屬性
發行屬性
教材編輯、審查及選用
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應依據課程綱要編輯,並依法由審查機關(單位)審定通過後,由學校選用。
除上述審定之教科圖書外,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之教材。但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之自編自選教材應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