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學者
皮亞傑(Piaget)、維高斯基(Vygotsky)、杜威(Dewey)
哲學假設
教育目的
協助學生成為建構本身知識與價值意義體系的主體。
課程內容
教學方法
教師角色&師生關係
學生為學習主體。
教師扮演學生知識體系的助購者。
師生互為主體性,教學歷程由師生共同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