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學者
斯普朗格(Spranger)、李特(Litt)
哲學假設
教育目的
課程內容
應以精選過後的文化財(前人智慧結晶)作為教育材,以傳遞人類精華知識給予學生。
教學方法
因材施教:斯普朗格提倡理想人格類型分為六類。
教師角色&師生關係
教育愛:指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愛,教育愛是無條件的。
教育是基於對他人的精神施予心靈之愛的歷程。能夠使他人的全體價值受容性、價值形成能力從個人內部發展出來。
教育活動是一種精神的施予之愛、一種文化創造之愛,其對象不是一個特定而完美的對象,而是一個由不好到好,由好到更好的價值創造歷程。
斯普朗格(Spranger)
著作:《人生之形式》、《文化與教育》
提出:
斯普朗格將人格分成六種不同的價值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