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發展論 皮亞傑(Piaget)
感覺動作期:0-2歲
前運思期:2-7歲
有自我中心傾向。實驗:三山實驗。
自我中心:以自身的觀點去想,兒童只知關心自己的需求、欲望,對別人的權利或興趣無感覺。遊戲是純粹個人主義的活動,不知道真正合作式的遊戲,故會按照其欲望和動作習慣而行動。
知覺集中:只注意到單方面的特徵,忽略到其他面向,所以對事情會有錯誤的認知。
能思維但不合邏輯,不能見及事物的全面。
不具保留概念,不具可逆性,不具質量守恆(無法由結果分析原因)。
具體運思期:7-11歲
能根據具體經驗思維以解決問題。
能理解可逆性的道理。
可逆性:事情恢復的可能性(杯水互換、黏土形狀變化)。
同一性:兩者皆為一樣。
互補性:可以兩者互相加以思考(為什麼水位高、黏土長)。
能理解質量守恆的道理。實驗:液體守恆。
能理解類包含的道理。具備能夠區分、排列主類和次類的能力,例如:花朵,又可以有玫瑰花、百合花等等。
質量保留是兩個等量物質即使經過操弄,或形狀不同,只要沒有東西取出或加入,則這兩物質仍是相等的。
實質保留:兩個份量相同物質,即使形狀改變,仍舊是相等的。
重量保留:形狀改變,重量仍是相等的。
體積保留:形狀改變,置入杯水中仍舊能排出相同份量的水。
排除集中:已能考慮各個層面的可能性,而不只是某一點。
形式運思期:11歲以上
能作抽象思維。
假設演繹推理、命題推理、組合推理。
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法則解決問題。
能按形式邏輯的法則思維問題。
例如:鐘擺的力道與重量之間的影響。
A、B導致C,會思考A變成C,或B變成C之間的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