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學者
高達美(Gadamer)、雪萊瑪赫(Schleiermacher)、狄爾泰(Dilthey)、哈伯瑪斯(Habermas)、德瑞達(Derrida)、海德格(Heidegger)
哲學假設
教育目的
課程內容
採用詮釋理解取向的教育研究,進行質性的教育研究,以掌握教育現象事物的本質意義。
教學方法
透過對文本的互動與遊戲,彰顯多元價值的重要性。
教師角色&師生關係
教師在教學時,重視歷史文化的脈絡性。
師生皆應具有批判思考反思能力,進一步找出教育文本潛藏的特定不當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