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權 法國、日本、中國、俄國(法日中二)
特色: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全國各級教育行政事務的制度。
人事權:中央任免、派免,教育人員與教師為公職。
課程權:重大課程與教學政策由中央主導。
經費權:仰賴中央支付或間接補助,地方沒有權力收取教育稅。
優點:
缺點:
地方分權 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沒加陰德)
特色:
由地方政府各自管理所屬區域之內的教育行政事務。
人事權:各地區自行聘任教師,但不同區教師不能轉任。
課程權:中央對地方的課程無絕對權利,需透過協商。
經費權:教育經費由地方籌措,經過立法向人民收取教育稅直接用於教育稅。
優點:
缺點:
均權制 台灣
單軌制 美國、台灣
特色:
單一升學制度,為一種連續性的教育制度,全體學生升學管道一致,沒有條件之限制,學生可以依據年齡與意願來完成義務教育。
優點 :
符合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有效保障學生的學習權
延緩教育分流時間,使學生獲得適性發展(長期的自我探索)。
缺點 :
政府需負擔所有學生的教育費用(開銷大)
教育資源運用受到限制,不夠彈性。
多軌制 英國(雙軌制)、德國(多軌制)
特色:
多元升學管道,多個學校制度並存,彼此相互平行,以提供不同受教對象的教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