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的定義
- 教學是施教者根據目標,採取適當的方法,增進受教者學到有認真意義或有價值的活動。
- 教學要以學生的能力和興趣做起點。
- 教學是指導學生學習,而不是替代學生學習。
- 教學是協助學生充實其生活經驗,改造其生活經驗。
- 強調「教」與「學」,強調「效果」。
- 林寶山教授指出教學三個定義:
- 教學即成功
- 教學即規範的行為
- 教學即有意義的活動
教學的要素
- 至少要有兩個人,施教者(教師)與受教者(學生)。
- 教師採取適當教材與教法,用以促進雙方的互動。
- 學習結果促成受教者行為(包括心智)的改變。
教學的規準
- 目的性(purposiveness)
- 釋明性(indicativeness)
- 覺知性(perceptiveness)
教學的活動